甘孜日报 2018年12月11日
坚持“四严” 把好“四关”
本网讯 按照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双流区在对口援建巴塘县工作中,坚持以“四严”为标准,着力把好“四个关口”,努力确保脱贫攻坚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精准。
严商项目资金安排,把好“立项关”。按照国家、省、市(州)目标文件要求,双流区与巴塘县多次协商,共同制定《2017-2021年成都市双流区对口帮扶甘孜州巴塘县规划》。每年援建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都充分征求巴塘县意见,共同研究确定,形成年度计划报省援藏办备案;部门和镇(街道)对口帮扶资金项目由帮受单位充分协商共同确定,明确时间节点,签订友好结对帮扶协议;社会援助资金以及物资类项目由援巴指挥部根据受扶对象需求实地调研,并与巴塘县相关管理部门充分沟通后共同确定,统一向社会募集。通过以上措施,努力做到按需援建,确保项目安排精准。
严控项目实施进度,把好“时间关”。按照国家、省、市(州)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巴塘县对口支援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将援建工作队员分成11个工作组,根据分工每周到项目现场或联系业主单位了解推进情况,协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工作组负责分工范围内项目的具体规划、协调督导、进度管理、资金拨付初审、信息归纳总结工作,建立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台账,定期向项目督导组书面报送项目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
严审项目实施结果,把好“验收关”。项目完成后,各项目推进组按照国家、省、市(州)相关法律法规和《巴塘县对口支援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对接相关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和审计,并在竣工验收和审计后向项目督导组、巴塘县脱贫攻坚办、巴塘县委组织部抄送项目资料。同时,及时收集帮扶对象对援建项目帮扶成效的反馈意见,对项目的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客观的分析和总结,做好项目实施后的评价工作,对部分效益不良的项目在征求帮扶对象的意见后适当完善或调整内容。
严管项目资金使用,把好“拨付关”。强化资金管理和拨付制度建设,实施流程化管理。先后制定《双流区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对口援建专项资金项目、部门和镇(街道)对口帮扶资金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制定《双流区社会援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社会援助资金以及物资类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制定《双流区“千企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千企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资金拨付程序;制定《双流区对口帮扶甘孜州巴塘县规划内援建项目结余资金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结余资金调剂使用程序。 县委中心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