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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检察机关落实司法救助金18.9万元

甘孜日报    2019年07月16日

      本网讯 近年来,州县两级检察机关全力推进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大局中,多措并举提升救助工作实效,持续关注关爱特殊人群。2019年上半年共帮助被害人及近亲属和事实孤儿33人落实司法救助金18.9万元,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了藏区和谐稳定。

     全州检察机关控申部门主动作为,力求破解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突出问题,与扶贫移民局沟通协商、找准工作相互结合点,深化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加强与扶贫移民局、红十字会、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对接,多元化创新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融合司法救助模式,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扶贫作用。

      州检察院在办理甘孜县巴某信访案时,被害人巴某伤情程度为二级重伤,不懂汉语,州县两级院及时改变了传统的电话、书面信访回复模式,采用藏语的答复方式,对其来信所反映的情况和检察机关调查情况予以告知。考虑到巴某的伤残情况和还有5个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家庭情况,州检察院和甘孜县院采取上下联动,多元化救助方式,对巴某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刑事被害人巴某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让被害人一家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

      全州州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共帮助辍学儿童重返校园6人,通过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机制帮助减免学杂费5人。州院、康定、泸定、道孚、理塘县检察院对救助过的在校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或者刑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持续跟踪关注,防止因案辍学。截止目前,已办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13件,提供司法救助资金8万元,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州两级院在办案中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和评议,检察机关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已经从习惯转变为制度和机制,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普遍认为参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阳光工程”,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帮助弱势群体、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担当精神。积极构建“一干三支、三区协同、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甘孜检察运行新机制,州院控申部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六个县院加强配合,采取上下一体,左右的联动方式,选择有影响的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办理,对6件11人贫困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记者 马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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